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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冬冬律师,安徽蚌埠离婚律师网首席律师,蚌埠地区知名律师,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擅长办理离婚、遗产、子女抚养等离婚类案件。张律师对离婚处理有着较深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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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感情不合离婚,孩子跟谁?
蚌埠离婚律师网 发布时间:2022-12-21
李先生和王太太结婚6年,现在王太太要求离婚。李先生和王太太同意在李先生的父母家中居住,他们一起照顾李先生的一个孩子。由于双方彼此之间的摩擦,他们经常发生口角。最近,王太太拒绝再和李先生生活在一起,要求离婚。
法院对此作出裁决,认为李先生和王太太之间存在确实的感情破裂,因此同意他们离婚,并且分配照顾李先生的孩子的责任。李先生负责提供经济支持,而王太太则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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